西宁9月10日电 (鲁丹阳)第十九次全青海省民政会议10日在西宁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51.8亿元,不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据介绍,2012年以来,青海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51.8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1%,投入各类民政救助补助资金142.2亿元,投资48.5亿元实施了3094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落实灾害救助补助资金33.5亿元,救助受灾群众712.6万人次,办成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实事。
图为第十九次全青海省民政会议现场。 鲁丹阳 摄青海省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协调机制,按照10%以上的增幅,连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医疗救助覆盖城乡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付率达94%以上。临时救助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救助上限提高到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
同时,青海省建立了特困供养制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确定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进一步提升孤儿和艾滋病儿童补助标准,在全国率先将重病、重残、困难家庭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均未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
在养老服务方面,青海省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年均购买养老服务38.1万人次,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连续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惠及该省32万老年人。
针对青海藏区地广人稀的特点,青海省在六州藏区全面推行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累计安排资金5610万元,就地就近为牧区4323名散居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此外,青海省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健全村(社区)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投入2480万元在西宁市试点开展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达到92%和8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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